历代志下第廿一章
第 21 章
代下 21:6> 面对这一页历史,对我选择配偶有何鉴戒?
21:6 犹大的新王约兰娶了亚她利雅为妻,就是以色列昏君亚哈之女,后来作了犹大下任君王亚哈谢的母亲( 22:2 )。她的母亲耶洗别是以色列有史以来最邪恶的女人。约兰娶妻使犹大倾覆,因为亚她利雅将母亲的恶道带到犹大,使犹大忘记神,转去敬拜巴力( 22:3 )。
代下 21:7> 神对大卫家的应许,在往后犹大多灾多难的岁月中,是怎样实现的呢?
21:7 神应许大卫的后裔,他的国位会历久不衰(参撒下 7:8-16 )。在他们国家灭亡,人民被掳以后,这个应许怎样实现呢?神的应许有两个部分:( 1 )按表面意义说:只要犹大仍有实际的王位,大卫的后裔就会坐在其上;不过,这部分的应许系于君王对神的顺服。人不顺服,神就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对大卫后裔之应许。( 2 )按灵意来说,这个应许在大卫的后裔──主耶稣再来的时候,就会完全应验了,祂要坐在大卫的宝座上,直到永远。
代下 21:8-11> 约兰的罪行带来严厉的审判,神公义的原则始终没有改变……
21:8-11 约兰王朝的特色是犯罪与残忍。他娶拜偶像的妇人,杀害六个兄弟,容许人拜偶像。但他没有阵亡,也未遭叛逆者杀死,却死于肠子坠落的痛苦疾病( 21:18-19 )。神对罪的处罚,不一定是戏剧性的即时报应。但是如果我们不理会神的律法,终会尝到罪的后果。
代下 21:12> 先知以利亚在历代志中惟一的一封书信,正是对约兰的审判……
21:12 历代志中只在这里提到以利亚。在列王纪上 17 章 1 节至列王纪下 2 章 11 节之中多次提到这位伟大的先知。在列王纪上 18 章有关于他的人物介绍。──《灵修版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廿一章
乏善可陈的一生(二十一 1 ~ 20 )
约兰一生乏善可陈,因他是一位恶毒的君王。
.建立势力( 1 ~ 4 )──他得国位,乃因他是长子,这暗示他在各方面的表现都不如其他兄弟。果然,为铲除异己分子,他狠心杀了众兄弟及一些首领。
.心不正( 5 ~ 7 )──他与以色列国的政治及宗教关系紧密,以致不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反倒向牛犊及巴力敬拜。神不立刻除灭他,乃因神极重视与大卫所立的约。
.离弃神的结果( 8 ~ 17 )──离弃神者,神必不保护他的国。这里,我们看见以东人、立拿人、非利土人及阿拉伯人等起来抗拒犹大国的管治,或是成功地独立,或是出兵攻击,这都大大削弱了犹大国的势力,也是神对约兰的惩罚。此外,神使他患肠病,这是神对他个人直接的审判。有人以为以利亚不可能写信给王,因按列王纪下三 11 ,以利亚似在约沙法死前已离世。其实不一定,以利亚仍可能活至约兰作王的早期,只因在约沙法晚年,他已甚少露面,好像死了一样,故约沙法便找以利沙代替之。
.惨淡收场( 18 ~ 20 )──无人烧物件、无人思慕,就是指无人想他继续活下去;不与列王同葬,免玷污坟墓;这里也不提及其他参考资料,似乎叫读者不要再阅读他的生平事迹!
作为一个有信仰的人,相信最大的讽刺是一生所表现的,竟与所信的背道而驰。基督徒的名称容易取得到,但基督徒的生命流露则不能蒙骗人。今天,你我是否只有基督徒的虚名而没有实质呢?在神眼中,若我一生只落得乏善可陈的收场,我想我仍未真正相信过神。
祈祷 主啊,教我行出喜悦的吩咐和教导。──《新旧约辅读》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 第廿一章 注释
21:1-20 约兰事迹
约兰和他的继承人都跟先王不同,偏离神,拜偶像,以致险遭灭门惨
祸、国无宁日( 8-10,
16-17)、王室叛乱迭起(见22:23)。
1-4 约兰的登位
约沙法有众多儿子,约兰因是长子,取得王位继承权,由於众兄弟不
同意他崇邪的政策(参 13),约兰就把他们杀掉。
2
「亚撒利雅」:在本节出现两次,其中一次可能是手抄之误。
3 参11:23及注。
4 「以色列的几个首领」:即犹大的一些贵族。
5-11 约兰治国的情况
因他对神不敬不虔,招致邻族背叛侵扰。
6
约兰的劣绩与他妻子是北国亚哈的女儿有关(见18:1)。
7
这里与王下8:19的字眼略有不同,解释为何神仍容让约兰作王。
8-10 作者再用约兰军政失利的实例证明他不蒙神庇佑
参王下 8:20-22。
约兰在是次与以东的战争中并未取得胜利,只能脱险,冲出重围。
10 「立拿」:见王下8:22注。
11
约兰一反先王的遗风,重建邱坛(15:16-18; 17:6),使民陷於
罪中。
12-15 先知以利亚致函责备
有关先知与君王的关系,见 15:1-7注。
按王下 2:17,以利亚在约兰登基早年曾藉书信向他说预言。
16-20 约兰的结局
他因离弃神,遭遇自然悲惨,先有外族入侵,继罹绝症,甚至死後景
况凄凉。这些都应验了先知的预言。
17 「王宫 ......
财货」:据22:1显示,耶京未受敌军蹂躏;这里是
指从政治角度来说,国民的资财也属於王所有。
19下-2 ; 有关约兰寿终的结语
他政绩甚差。不获百姓爱戴。
19下  ;
「为他烧甚麽物件」:百姓通常为逝世的王焚烧香料、物件等
,以表记念。
思想问题(第 21章)
1 试把本章中约兰所犯的罪一一辨认出来。
神怎样对待他?
为什麽?
大卫家得以存活( 17),应归功於什麽呢?
2 你认为人犯罪後是否只需求神赦免,便了无痕迹?
约沙法所犯的一个错误( 18:1),对约兰的一生有什麽影响?
3 约兰虽是约沙法的儿子,却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你或许在基督徒的家中长大,或从小参加主日学,但你有没有寻
求神、认识神?
4 按以利亚看来,约兰跟随了坏榜样行事,自己也成了他人的坏榜
样。
今天,你是学效什麽榜样?
你又成了怎麽的榜样?
历代志下第廿一章
与亚哈家一样(Ⅰ)──约兰(廿一 1-20 )
现在接 是约兰和亚哈谢两个王的朝代,这两个朝代与亚撒和约沙法的朝代成了尖锐的对比(正如 12 节明确地指明的)。依次地,每一位又与亚哈(廿一 6 ;廿二 3 ),那妄用王权的邪恶典型作比较。
(一)约兰的罪
亚哈邪恶的本质,乃在于事实上他把所拥有的王权,变为自己谋福利,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在拿伯那一段插曲(王上廿一章)。约兰则在屠杀他众兄弟这件事上,立即显示他不再适合于正确的执行他受命的神圣职责。相反地,他是被为保护自己、妒忌弟兄的利益所驱使,而且还可能是被对他父亲的遗嘱,没有指定给他财富所起的贪婪所驱使( 3 节)。因此,约兰的罪,是基于幻觉,以为生命和安全能由人的手段,而不必理会道德或怜悯便可以作成。出乎意料地,约兰保护他王位的努力,竟把这王朝的延续,几置于万劫不复的危险之中,那屠杀是几乎把王朝毁灭的一系列事件的头一件。他错误的阴谋,更是直接地危害到自己的头上。夺取他众兄弟的那些城邑,非但没有增加他权力的范围,反倒看见他因以东和立拿的丧失而削减了( 8-10 节)。屠杀他的众兄弟,非但没有为自己的儿女得到益处;反见自己儿女遭遇了类似的命运( 14 , 17 );非但不能保有自己的性命,反而受尽极大痛苦而早逝( 18-19 节)。他去世时,无人哀悼,也没有通常随 一个王身后国葬的庄严和尊敬( 19-20 节)。
我们不能太常见到这种因果关系,即历代志并不常期型地显示一切受苦都为明确之罪的结果。这里的中心点与僭取上帝地位的愚昧与邪恶颇有关系。约兰并非祗以运用权柄为目的。他还要控制命运。同样坚强的欲望在二十世纪并非没有。无论何处为了保护一 人的利益,而从事有系统的镇压或歧视各阶层的人民,便是纵容这种欲望。最丑恶地纵容这种欲望的地方,便是在操纵遗传和方便堕胎的领域中。在生活的每一个范围中(政府,科学,技艺,等等),男人与女人都需要区别从上帝得到的权柄,与上帝自己至高无上的治权。在区别的时候,有一个道德的层面必不会有错。
这里有一句关于以利亚说的话。在历代志里面谴责君王的话必须由先知说出来,并不是不合典型的。以利亚在这里出现,祗是因为他在那些先知中是比较突出的。表面读列王纪下二至三章,有个小问题,会使人联想到这时候的以利亚已经不在世上了。(王下三 11 显示,以利亚的接班人以利沙,于约沙法在位时已经开始他的事工。)当然,以利沙接替以利亚的职责以前可能已被人认为是先知,所以在这里关于年代的先后是有点不确定的。但历代志者极可能要我们了解到:以利亚的信是来自天上。约兰受的谴责从以利亚而来,而不是从别的先知而来,其适当在于他是亚哈的死对头(王上十七至十八章),约兰现在是与亚哈作比较。
(二)上帝的恩典
约兰的背逆所加于大 王朝的威胁,便使我们联想到扫罗,他的家人与他一同死亡(代上十 6 )。这样,对约兰的刑罚,与加于扫罗的刑罚被为同等。然而,这个王朝藉 一线生机,因上帝对大的应许(廿一 7 ),得以延续下去。即使这王朝有一个时期具备扫罗王的一切表记,而大 和所罗门典型的顺服,实际上使它取得了延续的权利。所以,对约兰的罪的衡量,变成对上帝要使一切永远有个新开始意向的衡量。历代志强调这一点为这个王朝延续的理由,在一个实际上无王坐在王位上的时代显示了一种确信:就是上帝把人类的罪抛在背后,并藉大的子孙保存人性,还要使之充分表现出来 。在耶稣基督里,即与大 所立的永远的约已被辩明了,它永远不会被人的品德上的缺点破坏──不过那神圣的命令仍然加诸有份于此约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
历代志下注释
五.约兰王(二一)
二一1~3 从约兰的统治开始,历代志下所记的历史每况愈下,最后招致灾难和被掳。
第2节所列约兰的兄弟有两个亚撒利雅,英文圣经新英王钦定本将其中一个用了代替的串法。
二一4~6 犹大第五个君王选择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不行大卫的道。约兰是谋杀者和拜偶像者,他无情地杀死他的众兄弟,以巩固自己的王位。圣经明明的告诉我们,令约兰做这些大恶事的邪恶影响,来自他的妻子,即亚哈的女儿(6节),她的母亲耶洗别是以色列有史以来最邪恶的女人。约沙法在早前安排两国的婚姻,这时使犹大感染令以色列败坏的邪恶,因为亚她利雅将母亲耶洗别的恶道带到犹大,使犹大忘记神,转去敬拜巴力(二二3)。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是撒但手中的工具,将审判带到神的子民身上。
二一7 耶和华却记念他和大卫所立的约,没有象对付亚哈和以色列一样,严严的对待约兰。“灯光”的意思是指作王的后裔。神应许大卫的后裔,他的国位会历久不衰。不过犹大仍然要因为她与以色列不圣洁的联盟受许多的苦。
二一8~15 在约沙法年间归服犹大的以东(一七10),这时背叛了犹大。犹大的一个城立拿也背叛了。约兰夺取他众兄弟的那些城邑,非但没有增加他权力的范围,反倒因以东和立拿的丧失而削减了。更差的是约兰令百姓越来越陷于拜偶像,甚至以利亚写信给他对他说预言,也不能叫他回头离开恶道。约兰必定知道以利亚在以色列的显赫事奉;但事实证明他象亚哈一样;对这些事奉无动于衷。
以利亚于约沙法在位年间被接升天(王下二11)。由于约兰与他父亲一同执政大约五年,这封信交给约兰时,以利亚可能仍然在生。又或者他被神感动将信写下来,交给以利沙在合适的时间交给约兰。
二一16~17 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掳去了约兰的财货和他的家人,只留下他最小儿子约哈斯(一般称作亚哈谢)。他既杀死他父亲的众子,这个惩罚看来很符合他所犯的罪。约兰屠杀他的众兄弟,非但没有为自己的儿女得到益处;反见自己儿女遭遇了类似的命运。
历代志下 21:1
历代志下
注释
二十一 2-20 约兰
历代志记载的篇幅是列王纪的两倍(王下八 16-24 ),其中强调昏君所作的坏事。约兰跟上一代的对比,见于第 2 至 4 节;一个贤君承受的强大家族,是神赐福的记号,但在他儿子邪恶的治下,却成为了头一个灾难( 4 节;士九 1-6 是先例,却不能引用来证明那是正当的)。约兰所继承的国位「以色列」是不含贬意的( 2 、 4 节),但其后却成为一个贬义的「以色列」( 6 节;参导论及 十 1 至三十六 23 之引言)。转变是在何时发生的?转折点在于他与「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结亲,因着这段婚姻,两个皇室开始多有交往(留意一些君王的名字在两国都同样流行),尤其是南国开始信奉已影响北国的外邦宗教。约兰没有效法他父亲的善道( 12 节),却放任而行,因为正是约沙法愚昧地助长这些联盟。
纵使约兰无信,耶和华的约却确保神不会因戴维后裔行恶堕落,而毁灭他们( 7 节)。但他们仍须为所犯的罪作出补偿,而这种补偿是由耶和华而来的。伊莱贾的信件并不见于列王纪( 11-19 节),这信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伊莱贾并非一位「写作的先知」,不曾在南方说预言。然而,这信确实把十分典型的「北方」处境套用在南国中。那是明明地关乎报应的(「你犯了罪,因此你要受苦」)。并引述例子加以强调: 8 至 11 节与 16 至 17 节描述约兰本身的罪,以及他使别人堕落而引致的灾难。所有他所想望的──权力、家庭、健康、尊敬,及标志着神赐福顺服之人的东西──他都失去了。他死后并没有得着任何尊荣或记念,历代志作者更假设没有人想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东西(对比 十六 11 与对比二十 34 )。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第二十一章
21:2
《代下》记约兰王比较简短,但比《王下》8:16-24所记要详细得多。在大卫一脉已有的诸王中,他是一无是处的恶王,作者用“他去世无人思慕”(20节)七个字概括他为王八年的劣迹。亚撒利雅一名重复,或为误抄。
约兰先杀了自己的手足,大概志在取回约沙法分给他们的财产和城邑(3-4节);又与妻子也就是北国亚哈王的女儿亚他利雅狼狈为奸,几令王室绝后(6节;王下11:1),而原来纳贡的异族纷纷背叛(8-10节)。他大筑邱坛,引诱百姓拜偶像(11节)。得到的刑罚是财货遭古实人掳掠,子女全被杀,只留下一个约哈斯(17节);自己染上痼疾身亡(18-19节)。约沙法乃犹大王,本节称“以色列王”寓全民之意(参28:19注)。
21:6 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作恶比她母亲耶洗别更甚,不但引偶像进犹大国,且杀孙儿夺取政权(22章)。
21:12
这是本书唯一提到先知以利亚的地方,他信中的预言包括约兰王战败、妻儿被杀和己身患病,一般认为以利亚此时已去世,是当时一些先知依照以利亚留下的教训,写此信给约兰。另一解释是,以利亚预先得到神的启示,留下这封遗书。但有的圣经学者推断,以利亚被提的事很可能发生在约兰登基之后(《王下》1:17似说明约兰作王时以利亚仍生存),故此信乃他在世时所写。
21:17
“妻子”原文为多数。古实人掳去并杀害的只是约兰王一部分住在耶城之外其他坚固城中的妃嫔。以色列王亚哈谢时代,约兰的王后亚他利雅仍在犹大专政,住在耶城,故未受其害。
21:18 约兰所患何病,圣经未说明。从描写的症状看,可能是腹泻顽疾,也可能是肠胃溃疡,以致脱肛。
21:20 看2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