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卅一章
第 31 章
代下 31:1> 若要灵性复兴,先要对付偶像;我生命中仍有不少偶像?是──
31:1 拜偶像为什么罪大恶极?因为以色列人虽然可以亲近独一的真神,他们却一直敬拜毫无生命气息的、用木头石头所造的偶像。他们对敬拜真神的事置之不理,不拜造物之主,却拜受造之物。神不在心中居首位的时候,我们也会犯同样拜偶像之罪。我们想到财富、宴乐、物质产业、声望多过想到神时,实际上就是拜这些为神了。犹大人因为敬拜偶像,最后被掳到外邦( 36:14-17 )。我们虽然不至于被敌人俘掳而流落异地,但是若看重属世的东西过于属灵的事,必然受神的管教。
代下 31:2-21> 圣殿复修,祭司复职──
31:2-21 邪恶的君王在位掌权,祭司就得不到政府的供养。现在希西家王修理好圣殿,按照大卫王起初所定的计划(参代上 23:6-23 ; 24:3-19 ),将祭司分成班次,叫他们重新在圣殿供职。
代下 31:4-8> 十一奉献归给神,理所当然我当行,可是……
31:4-8 希西家恢复犹大人的十一奉献条例,叫百姓将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献给祭司和利未人,使他们能专心事奉神、也服事人民。百姓立刻遵从,慷慨地回应。神的工作需要百姓的支持。神是否从你的收入之中得着祂所当得的分呢?慷慨使我们的奉献讨神的喜悦(参林后 8 ; 9 )。如果所有的基督徒都始终如一,依照这种样式奉献的话,教会的光景将是何等辉煌!
代下 31:20-21> 希西家并不是尽善尽美的人,却得到神的称赞。他生活中有何榜样值得我学习?
31:20-21 因为希西家行“耶和华他神眼中看为善为正为忠的事”,他就使犹大人民有属灵的更新。他的行动也是我们更新的榜样。( 1 )他纪念神的怜悯( 30:9 )。( 2 )他不理别人的讥诮,竭力推行宗教改革( 30:10 )。( 3 )他除恶务尽,灭绝影响生命的种种歪风( 30:14 ; 31:1 )。( 4 )他为人民代祷,求耶和华赦免( 30:15-20 )。( 5 )他允许人民自动自发地延长敬拜( 30:23 )。( 6 )他对神的工作慷慨地奉献( 31:3 )。在你的生活之中,如果缺少以上的任何一项,请你将他的榜样用在你身上,把你自己重新交托给神吧。──《灵修版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卅一章
甘心乐意守诫命(三十一 1 ~ 21 )
亲近神的人必会受到神的性情影响和改变,喜爱神所爱的、厌恶神所恶的。以色列众民守节时既与神有亲密的接触,他们的生命便自然跟以往的大不一样:
1. 毁弃偶像──神赦罪的恩典是要叫我们独立地对付罪恶,把偶像打碎,将木偶砍断,使所有的邱坛拆毁净尽。
今日我们信徒的偶像不是泥雕木塑,却可能是金钱、名利、私欲、权位、事业、学业等等,这些偶像把基督在我们心中应有的位置占据了,求主施恩使我们把这些都拆毁消除。
2. 定献祭之例──祭司利未人在耶和华的殿中事奉供职,是属天的赏赐,不是人的强求而可以得。他们既放下了其他的工作,专心于圣殿事奉,百姓当将他们应得的分、养身的需要供给他们,使他们能专心于神的工作。
今日的信徒如蒙神的拣选和呼召,也当欣然摆上,以在教会的事奉为奇妙的福分,神必全然负责带领。
3. 十献其一之例──神将百般丰富赐予我们,救我们心灵身体,我们把十分取一献上,实属理所当然。以色列人把神给他们的十分一献上,从三月起,到七月才完,以色列人是甘心乐意的奉献。
我们也当如此,定期献上礼物,使神的家有粮,可以办理各种善工,荣耀神的名。
希西家王与众民遵守耶和华的诫命,不是作在外表,而是心灵自然的流露,他们行耶和华看为正、为忠的事。
思想 有一些人很惧怕诫命、法例,因为觉得很不自由;但有些人却很喜欢典章、律例,因为有准则去依循来讨神的喜悦。你属于哪一类人?原因何在?──《新旧约辅读》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 第卅一章 注释
1 守节给百姓带来灵性上的复兴
由南至北,守节的百姓将拜偶像用的祭坛拆除。
2-21 重整圣殿的职工
包括他们的
1 班次( 2);
2 职责( 2);
3 报酬。
2
祭司负责献祭事宜,利未人则负责守门、在敬拜中称谢、颂赞。
3 希西家为遵行当献之祭的律例(民28,
29),自愿献出祭牲,好
像所罗门一般。
4-19 百姓把各种出产的十分之一及初熟谷物奉献给神
在此,作者极重视百姓奉献的热诚及礼物的数量。按律法规定,这些
礼物是用来供应祭司和利未人生活上的需要(民 18:12-13,
21)。
7
三月是收割谷物的时候,设有收割节;七月则是完成采摘葡萄
和其他果实的时间,设住棚节。期间百姓把初熟之物、什一奉
献送到圣殿去。
10
「亚撒利雅」:与乌西雅时代的大祭司同名(26:17),可能是
他的孙儿。
15 伊甸、 雅 等人协助利未人可利供应分给住在各城的祭司。
16
「三岁以外的男丁」:按着班次从各城进圣殿供职的祭司家族
中,凡三岁以上的男丁都可获得供应。
18 「他们会中 ......
」:包括祭司和利未人。
20-21 总结希西家的政绩
他平生敬畏神,神就使他凡事亨通。
思想问题(第 31章)
1 守节给百姓带来喜乐( 30:25-26)及灵性的复兴(11)。
今天,好的崇拜生活会带给信徒灵性的复兴或滋润麽?
这给你什麽提醒?
2 按 4节 , 在物质上供应祭司和利未人,与他们专心遵守耶和华的
律法二者之间有什麽关系?
当时圣职人员的收入视乎百姓田产的多寡;
今天,教会专职的圣工人员在待遇上应与信徒经济的收入连上怎
样的关系?
3 当百姓的灵性得着复苏时,他们在十分之一与初熟谷物的奉献上
毫不吝啬( 5, 10)。
今日信徒的金钱或物质奉献可以反映他们的灵性状况麽?
这两方面通常有什麽关系?
4 在供应圣职人员上,祭司家族中凡三岁以上的男丁、祭司和利未
人的妻子儿女等一律获得供应。
今天,教会在供应圣职人员上有否忽略他们的家庭成员呢?
5 20-21节是对希西家宗教生活的评语,我们若以此作为生活的指
历代志下第卅一章
圣职人员的供养(卅一 1-21 )
(一)
大事庆祝逾越节之后(三十章),对那些敬拜偶像的所在,更进一步有像狂风扫落叶的措施( 1 节,是照 申十二 2-3 的话而行)。这里又再次指明行动的范围是在‘更广大的以色列’──那就是不祗是犹大──而且,众人被称为‘以色列众人’。所以,那些庆祝的幸福感,在庆祝完毕之后、要在获益的基础上继续下去。
尘埃落定之后,希西家把注意力转到重建经常性的宗拜上,使之有适当的立足点,并且给圣职人员预备经常的给养。第二节显示他像大 和所罗门所作的一样,按班次重组圣职人员(代上廿三至廿四章;代下八 14 )。同节用概括的方式提到他们的活动,包括他们经常的职责。‘燔祭和平安祭’这句片语,往往用来作全部祭礼的速记,代表那些全部献在坛上的(‘燔祭’)和那些部分作为归给司祭的祭司之酬劳。
旧约关于圣职人员应得的并不避而不谈。当前这一段经文和其他时期的作品,例如民数记十八章,都共同关注到这件事。谈到关于圣职人员之所得,并不认为是‘不属灵的’。为他们所作的预备,被视为他们藉此可以享受那地的收获,这是他们作为以色列中的‘弟兄’所应得的(申十八 2 )。给他们解除生活担子的结果,‘使他们专心遵守耶和华的律法’( 4 节),显示在这种享受与责任之间,对属灵的领导,并没有什么势不两立之处。
(二)
读者对众人为圣职人员所作奉献数量无法不受感动。他们这样行,无非是照 律法所要求的而行(申十四 22 以下;廿六 2 ;利廿七 32 )。这样说并不是蔑视,因为有时候──这也许确实已经成了典型的──奉献已被人忽略或嘲笑(玛三 8-12 )。另一方面,因律法主义者对律法误解的结果,可能使奉献对奉献者成为重担,而那沉重的负荷必定使人到了几乎无法忍受的程度。多比雅书( the
Book of Tobit ,一部犹太人的旁经)里面的资料显示:各种什一奉献的法规(即民十八 20-24 ;申十四 22-29 ),有时被理解为人要作 三种 不同的什一奉献(见多比雅书一章七至八节)!对这种不了解旧约立法精神的逻辑推理,乃是耶稣在马太福音廿三章廿三节所谴责的荒谬的律法主义。
有一天,当许多地方都掀起‘什一奉献’──而那些不作‘什一奉献’的人也许会感到良心不安──要紧的是了解旧约的立法主义对于现代基督徒的含意是什么。
圣经中什一奉献的法规,是属于旧约制定的规条。这意思是:企图把那些规条应用于我们自己的时代,便会感受到应用这一切规条随之而来的问题。部分的困难祗在于要正确了解所定规条的用意;部分的困难是由于大多数资料都是不适用的。(想要探究这要点的读者,应揣摩申十二章或利十九章的那些律例。)这并不是说圣经中的律例 不能 应用。我们常常能从鉴定那些原理发现它们是普篇有效的──的确必要这样行的。
在奉献的事例上,对于二十世纪的读者来说,那些他们‘全然陌生的’特性必须略加说明。那些奉献是为了 圣殿 的保养,这一座建筑物以一种基督教会视为过时的方式表示上帝的同在,也在某种意义上表明它是以色列国民生活的中心;因为有份参与敬拜的,乃是‘以色列人’固有的身分。这些观念与现代概念之间的差异,不单是时间距离的因素,也是上帝的子民藉 基督的救赎,已从一个国家、政治的实体,变成国际的和属灵的实体的结果。所以,什一奉献之法,从 量 的多少去看那些律例便是误导的。毋宁说,我们必须透视包含在那些规条之中的原则。
此种原则在当前这段经文中是不难找到的。这条线索是在第四节,那就是让祭司可以放手去做他们属灵的领导工作。把这种意义译作现代化的言辞,便是指教会有义务便利自己去做向外布道的工作。倘若读者认为上面所说关于什一奉献在技术上降低向外布道工作的效果,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其实,那种义务是无法限制的,因为教会真正的工作只受到它终极目标的限制,就是直到使万民都在耶稣基督面前屈膝。这意思就是说,基督徒的奉献仅限于建筑基金的损助是不足够的。这种出发点并不是单单对个人。 教会 也不能祗以足够另一年保持现状的预算便感满足,而必须设法寻求怎样扩展他们在世界上的布道工作。
我们在上面论到不安的良心,在我们看来,发挥圣经的律例的功能之要旨,就个人的奉献来说,并 不是 由任何外表上多少来衡量。奉献 是 自觉的问题,而且重担必须落在最富足者身上。有些人存心是不对的。奉献要像那个寡妇一样受到耶稣基督的称赞(路廿一 1-4 ),这样他们的奉献必不会不蒙悦纳。
(三)
本章其余部分( 11 节以下)论到王把给养配给居住在耶路撒冷以外地方,和目前不在圣殿中供职的圣职人员。模式是祭司和利未人在他们散布的全国各支派境内自己的城市,拥有一分的地土。他们按供职的班次来到耶路撒冷,那时他们就会直接从所献的供物得到酬劳。似乎家庭所有成员从三岁起( 16 节,那就是在断奶以后)都计算在整个供应之内。──《每日研经丛书》
历代志下注释
三一1 本节与前章最后一节有关。当以色列人离开耶路撒冷,他们在犹大、便雅悯、以法莲和玛拿西彻底消灭偶像和神庙,于是……各自归家。
三一2~10 以前邪恶的君王在位掌权,祭司和利未人得不到当有的供养。现在希西家王修理好圣殿,便按照大卫王起初所定的计划(代上二三6-23;二四3-19),将祭司分成班次,叫他们重新在圣殿供职。希西家还呼吁百姓将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支持(供给)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使他们能专心事奉神、也服事人民。百姓的回应十分慷慨,令供物剩下的甚多。
虽然新约没有强调什一奉献的原则,但却教导有规则和合比例的奉献。
三一11~19 圣殿里要分出特别的仓房来储存剩下的供物,交由办事得力的人监督。他们的名字都列出来,显明神注意每一个服事他的人。
三一20~21 本章的结尾是对希西家的赞扬。他无论为神做什么都尽心去做,难怪他一切都亨通了。
历代志下 31:4
专 心 遵 守 …… 律
法: 希 西 家 命 令 百 姓 将 初 熟 之 物 和 所 有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送 来 归 给 祭 司 和 利 未 人 ( 参 出 23:19 ;利 27:30~33 ;民 18:12,20~24 ;申 26 章 ) , 以 便 使 祭 司 能 更 加 专 心 一 意 地 侍 奉 神, 宣 讲 神 的
道 ( 参 “ 奉 献 ” 一 文 ) 。 同 样, 在 新 约 关 系 下,神 的 子 民 也 必 须 以 什 一 奉
献 和 其 它 供 献 来 供 应 那 些 被 神 呼 召 的 属 灵 带 领 人, 使 他 们 能 “ 专
心 以 祈 祷 传 道 为 事 ” ( 徒 6:4 ; 参
加 6:6~10 注 ) 。
31:10
耶 和 华 赐 福 与 他 的 民: 获
得 神 赐 福 的 条 件 之 一 就 是 为 神 在 本 地 和 海 外 的 事 工 和 宣 教 奉 献 资 财; 不 但 要 甘 心, 而 且 还 要 尽
心 ( 参 林 前 9:14 ; 腓 4:15~18) 。 若 我 们 不 愿 意 如 此 行, 则 表 示 我 们 对 神 和 对 事 工 的 爱 尚 不 完 全。 神 要 我 们 事
奉 他, 而 不 是 事 奉 金 钱 ( 比 较 太 6:24 ;
历代志下
注释
三十一 1-10 慷慨的捐献
那应许人富裕,却不能赐福的假神,最终都被弃绝( 1 节)。惟有回到真神那里,才能经历本章的丰盛和厚恩。希西家在此看见的,是要继续敬拜神;他已有一个美好的开始。像戴维和所罗门一样(代上二十三至二十六;代下八 12-14 ),他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并为他们和圣殿,供应他们所需(代上二十九 3 ;代下九 10-11 );他又要求众民分担圣职人员的薪俸( 2-4 节)。就像昔日一样,慷慨的捐献随之而来,并且多年没有稍减。第一个月,圣殿重开了;第二个月,守逾越节;第三个月,开始收割禾稼(七七节),直至第七个月,采摘葡萄(住棚节; 5-7 节)。希西家祝福以色列人,正如他先前伟大的君王所行的( 8 节,六 3 ;代上十六 2 ),因为他们慷慨捐献,众人也能见证( 10 节;代上二十九 6-9 ;比较出三十六 2-7 )。
三十一 11-21 忠心的管理
「供给事奉人员」的原则一旦通过,系西家便转而处理实际的仓库存储( 11-13 节),分派发放给城里的人( 14-18 节)和城郊的人( 19 节)。行政管理工作看似俗务,却是属于「神殿的事」( 21 节),正如他所办理的其它事务一样,小心周全地办妥。官僚主义很容易成为灵属生命的敌人,但有些制度妨碍工作流程,另一些制度却提高效率,两种组织制度是有分别的。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第三十一章
31:1
本章除了此节见《王下》18:4外,其余均为新资料。希西家既恢复了圣殿的侍奉,不能不照顾到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这是前王久已忽略了的事。4-19节都是讲供应的规例和民间供奉的丰富。
31:2 希西家派定殿中侍奉的班次,恢复所罗门王时代圣殿的体制(8:14)。
31:3 希西家要百姓遵守律法所定的什一奉献,以身作则,从自己的产业中拿出应献的那一份,供燔祭之用。
31:5
关于十献其一之例,看《申命记》12:5-19;14:22-27。回归后的以民一样有责任供应圣殿侍奉所需。本书以一章篇幅记此事,敦促当时的人注意,灵性的复兴要求同时注意供应专职侍奉的人,使他们“不但吃饱”,且生活有富余(10节)。
31:7 三月相当于阳历五、六月,是以色列人割小麦的季节。七月相当于阳历九、十月,这时葡萄和其他果子已经收成。
31:16
以色列人的婴儿三岁断奶(参撒上1:22注)。这种安排使利未人的家属大小都获照顾(参18节)。有的解释认为三岁为“三十岁”之误,利未人满三十岁才正式任职(比较代上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