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诫(二O)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这几句话是律法的引言,紧接着这些话的,就是十条诫命。神并非在以色列子民尚在捆锁之中时,就向他们制定了律例典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遵守,他就拯救他们。他乃是先把他们从埃及地救出来,然后才将律法赐给他们。因此,律法的本身就是一种爱的表示。认识神一切的要求,都根源于他的爱,会使我们在遵行时有力量,并得着安慰。
主耶稣把十诫分为两部分:对神的爱和对邻舍的爱(太二二37~40)。有人认为头四诫命是爱神的教训,第五诫开始是爱人的教训。“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这句出现在头五诫中。
一
二O1~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意指禁止敬拜多神(多神主义),或敬拜耶和华以外的任何神。如若他们不认识领他们出埃及的这位神,是独一真神的话,他们就不能作他的子民,不管他们怎样小心翼翼地遵守了另外九条诫命,都没有用。所以,神把这一项作为他的第一条诫命,且将它看得比其他命令都重要。
今天我们可能让许多其他的事物成为自己的神,例如金钱、名望、工作或者是享乐。一旦我们一心一意地以此为个人的追求、安全感的来源、生存的意义,这一切就变为我们的神。尽管我们不会刻意地去拜这些事物,但若是我们花大量时间追求金钱、名望等事,最后它们就会控制我们的思想和心力,成为我们的神。我们要让神在我们生命中居首位,而不让别的事物变成神。
二
二O4~6 不可雕刻偶像。不但不可敬拜偶像,连制造它们的像都不可,包括敬拜中用的图片、形像和雕像。可是,这里不包括一切的图片或雕像,因为会幕里有雕刻的基路伯。再者,神曾叫摩西制造一座铜蛇(民二一8)。这诫命显然是指神的图片或形像。
神是忌邪的神——即嫉妒他百姓所敬拜和爱的。他借着遗传的软弱、贫穷、疾病和短寿,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代。可是,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发慈爱,直到千代。
三
二O7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意指以神的名发假誓,誓词虽假却当真。也指亵读神、咒诅、装腔作势的誓约或背弃诺言。神的名字有特别的意义,这名字表明他的属性。现代人常常轻佻地使用神的名字,或用来起誓、咒诅人,并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我们怎样对待神的名字,就表明对他的态度。应当尊神的名为圣,用得适当得体,在敬拜颂赞之中提到他的名字,切勿用来开玩笑或咒诅,也不要以为凌辱轻慢他的圣名是件小事。
四
二O8~11 当记念安息日。第一次提到安息日是在创世记二章1至3节,并且与收取吗哪有关(出一六)。这时神正式吩咐以色列国要严加遵守。安息日是一星期的第七天,由星期五当日酉时分至星期六当日酉时分。神将安息日分别出来,叫我们休息并敬拜他。这是一幅安息的景象,信徒正在其中享受基督,同时也反映得赎的民将来在千禧年时享受安息。
神关怀人类无微不至,给我们预备每个礼拜一天的时间来休息,实在是奇妙的事。在这个节奏很快的世界上,能有休息与敬拜神的时间,说明神对于我们是何等重要,他更能使我们的心灵更新。所以不要忽视神的供应。
五
二O12 当孝敬父母。在这里孝敬是指遵从,就是恭敬、尊重、服从(除了吩咐你做违背神的事以外)、效法他们的榜样,凡事让神居首位。在神的眼中,父母的地位应受尊崇;人即使觉得父母难相处,也要孝敬他们。
这节经文教导,遵从父母的人一般寿数延长。不遵从的人,加上罪,往往导致早死。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教导我们尊重有权柄的人。
六
二O13 不可杀人。这里特别指到谋杀而说,而非死刑、或误杀,这诫命不用于战争中的杀害或执行法律的判决。这诫命教导我们要尊重生命。
七
二O14 不可奸淫。这禁令教导我们尊重婚姻,不可蹂躏别人的身体。这诫命涵盖各种不合法的性行为。我们现在降低标准,结果接受离婚及其接踵而来的一切悲剧。这一切都是来自真正由“上帝配合的”的概念,已经被罗曼蒂克爱情的支配力所代替,而这种爱情却不足以产生终身的结合。
八
二O15 不可偷盗。这是指任何以错误途径剥削别人财产的行为。这诫命教导我们要尊重别人的私人财产。
九
二O16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诫命禁止人作假证供诋毁别人的人格,导致别人受罚,甚至遭判决。这教导我们要尊重别人的声誉。我们无论是处理个人事务,或公开发言,都应当诚实。即使许多人把欺诈当作平常事,属神的子民却绝不可随波逐流。
十
二O17 不可贪恋。第十诫从行为的范畴转到思想的范畴,显示贪恋神没有定意要人拥有之物的,就是犯罪。神知道财物绝不能使人长久幸福,只有神能供给人一切的需要,所以人也只能从他那里得到真正的满足。保罗说这诫命使他确知自己有罪(罗七7)。
二O18~21 颁布了十诫,众百姓被神面前的种种现象吓怕。他们怕神若直接向他们讲话,他们必死。神在西奈山以雷轰闪电向以色列人展示威严,也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叫百姓听从摩西与亚伦。于是,摩西便作了百姓与神之间的中保。
二O22~26 神赐下律法的目的是要显出百姓的罪,要人过圣洁的生活。十诫使人明白神圣洁的属性,晓得他为人应有的生活样式定下的计划;它引导百姓,以爱心与尽责的态度,满足自己和别人的需要。此外,神慈爱地教导他们设立石坛,提醒他们只有靠着洒血,罪人才得以亲近神。石坛预表基督成为前来靠近神的途径。人不能在基督的完全上作什么,不能靠个人努力,也不能凭个人的成就。祭司穿着垂着的长袍上台阶,偶尔会露出自己的身体,在庄严的环境下出现这种情况便不恰当了。
律法原是好的,可是到了主耶稣的时代,大多数人对律法都有错误的看法,以为这是使人在今生与来世皆得以亨通的法门。他们认为守律法是得以蒙神保护,不受外族侵略,得免天灾的手段。守律法已失去本来的意义,变成追求功利的外在形式,忘记了守律法乃是为成全神最终的爱。
第二十章
20:1 “十诫”是基督信仰中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具有永存的价值,普遍适用于全人类;因此也叫做“伦理十诫”,以别于34:17-26的“敬拜十守则”。
希伯来人称“十诫”为“十句话”,是耶和华神在这里首次吩咐以色列人的“这一切的话”。“十诫”是神授律法的基石,但不是法典。“十诫”所着重的是总的原则,而非法律的细则;只暗示犯诫命的人会受责罚,但没有像法律订出处罚的细目。“十诫”因此是以色列人与神立约须接受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十诫”的宣布出于耶和华神的恩典,以色列人感谢神拯救其民族脱离奴役的大能作为,自愿接受这“十句话”(19:8)。
本章3-17节所记的便是这叫做“十句话”的“十诫”(也记于《申命记》5:6-21),由神亲自写在两块石版上面(34:28),所含道德律本存于人的良知中(罗2:15),也是神鉴核人的行为的准则。它要求人尊敬神,确立人神间的正当关系,不可拜别的神,同时应敬重他人,不可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名誉以及婚姻关系。
通常我们把3节当为十诫第一条,4-6节为第二条,7节为第三条,8-11节为第四条,12,13,14,15,16,17各为第五、六、七、八、九及十条。有少数教派(例如路德教派和天主教)把3-6节当为第一条,将17节有关“贪恋”的事分为两条,当作第九和第十条。
20:2 本节为“十诫”的引言,虽有人将之和古代民族间所签条约中的“序言”与“缘起”来和本节上半节及下半节相比,但因太过简单,不能与古代条约并论。本节是耶和华说明祂就是颁赐这诫命的,是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奴役中拯救出来的那位神,祂有权颁此诫命,要与祂立约的民遵守。
20:3 这是诫命第一条。在我们的心思意念和生活中,除了真神以外,不可有别的神,包括实存的和想象的敌对真神的一切神祇。
20:4 神是个灵,不能用任何形像来表现祂。神是那充塞宇宙的道,运行于人类历史中,祂掌理万有,不受人的制限,更不为人所用。凡自制神像、雕刻菩萨,或用任何形式来代表神加以膜拜,都是罪,包括今天把金钱、性欲、知识等等奉之若神明的行为在内。
本节和5,6两节为十诫第二条。
20:5 耶和华不能容忍人对祂的不忠实,祂要求人的全爱与十足的忠信。神与人立约的关系有同婚约,要求对方完全的奉献(34:14;申4:24;林前10:22等),敌对祂的必加刑罚(申29:20;诗79:5;赛42:13等),同时也保护与祂立约之人的权益(赛9:7;26:11;亚1:14;8:2)。“忌邪”原文有“忌妒”和“热情”二义,都包含在“爱”中。人必须专一爱神。
20:6 “爱”与“恨”在此分别指“信守”和“不守”与神所立的约。毁约的刑罚除降及自身外还会及于全家和后代。参《民数记》16:31;《约书亚记》7:24。
20:7 这是诫命第三条。认识神的名,把这名说出来,也就带有神的能力。此处禁止用耶和华的名发誓、祝福、咒诅等等,也就是不可用神的名作不诚实的事或者行恶。用神的名必须发乎真诚(耶4:2;7:8-11;玛3:5)。参《马太福音》5:33-37主耶稣对发誓的教训。人必须做到“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的十足诚实。
20:8 第四诫讲安息日。“安息日”为今天通用历法中的星期六。此诫要求以色列人把这天守为圣日,归给耶和华,停止作工。圣经中规定应停作的工有:耕种、收割(34:21),烤煮(16:23)、收取吗哪(16:26)、生火(35:3)、检柴(民15:32)、负重(耶17:21)、作生意(摩8:5)等日常事务,目的是要人专心敬事神。因为神创造天地,第七天歇息;以色列人有此安息日,可记念神创造工作的完成(11节),也可歇下人犯罪受咒诅之后劳碌的工作,享受神所赐的福氧(9节;创3:18-19),同时记念神拯救他们离开奴役、进入迦南南安息之地(来4:1-3)。
对今天的基督信徒来说,安息日和其它旧约的节期都是“影儿”(西2:16-17;来10:1),不是实体。
安息日所表征的福分都在主基督里赐给了我们(太11:28-30)。信徒今天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主日”敬拜神,是为了记念基督复活与救赎(徒20:7注),与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意义不同。参《使徒行传》书前<参考资料>有关“主日”部分。
20:12 这是第五诫,也是十条诫命中唯一应许遵守的人可得福分的诫命,因此又叫“带应许的诫命”(弗6:2)。此诫放在讲神人关系的诫命之后,与讲人和人的关系的诫命之前,说明孝敬父母是人伦关系之首,也是人对神应尽的本分。数代同堂的情况今大虽已少见,但数代仍同处一个社会。父母受神所托看顾子女,做子女的对父母应爱且孝,包括顺服、听从,供养照料;为人子者,对年迈双亲,更应加倍敬爱。参《箴言》4:3;利19:3;申21:18。
本诫中父母并提,《利未记》19:3原文且先提母亲后提父亲(“你们各人都当孝敬母亲与父亲”)。
孝敬父母不可有轻重偏颇,养育之恩来自父母双方。《箴言》中对孝敬父母勤勉尤多。
中国文化重视孝道,着重人间关系;基督信仰在人之外,还有天命,十诫为神所定。能在家中孝敬父母,也能明白敬神爱人之道。人能敬神爱人,必“在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20:13 第六诫“不可杀人”,禁止作违反公众意愿和利益的杀害,不问是蓄意或无意(例如申4:41-43;19:1-13);所重视的是人的生命价值(创19:6),本无禁止死刑或战争之意。但为保障有人无辜被杀,规定可以逃到神的坛(21:12-13)或者“逃城”去躲避(民35:9-34)。但是蓄意凶杀犯,一定治死,不得救赎(民35:31-33)。参《马太福音》5:21及注。
20:14 “不可奸淫”为第七诫。在古代希伯来文化中,奸淫是男子与已婚或已订婚的妇女通奸,女子自愿与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苟合;后来法律规定,凡犯奸淫的,不分男女,一律治死(利20:10)。禁止奸淫是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神圣与人格的尊严,也违反当日神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创2:24;20:6;39:9)。参《马太福音》5:27,31-32及注。
20:15 第八诫禁止一切偷盗行为,不只消极阻遏,也积极主张一个人对自身和财产的主权。
20:16 第九诫禁止作陷害人的假见证。原意为不可在法庭上作不实的证供。见证若虚假,可以影响法庭的裁决,关系至大。以色列人的法律对作假见证的人,规定“以命偿命…以牙还牙”(申19:16-21),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以保持司法上的公正。
20:17 “贪恋”发自内心,起于不良的动机,若无外在表现,无从知道,更难惩治。第十诫着重人对内心的管治、不可贪图别人的所有物,包括房屋、妻子、仆婢、牲畜等。从此诫更可明白,“十诫”是伦理道德的原则,和具体法律的精神依据,侧重确立行为规范,重点不在如何惩处。参《马太福音》15:l9。
20:18 本节是19:16-17的综述,应为19:25的继续,百姓为当前情景所震慑,要求摩西作他们与神中间的代求人。因此18至21节一段应在20:1-17前,百姓远远站立,听候神宣布十条诫命。圣经作者有时为求达到一定效果,不完全依时间次序来写。把“十诫”放在前面,用意似在免得读者把“十诫”与后来“约书”(20:22-23:33)所载典章混淆,同时确定摩西作中保的地位。
20:19 《希伯来书》12:19-24对此有很好的解释。百姓要求摩西替他们说话,其地位有同“中保”。在旧约中,除摩西外,祭司、先知和若干神所膏的君王,都曾负起这责任。新约时代迄今,耶稣基督是我们与天父间的中保。
20:20 神彰显威严不是要人惧怕。祂与百姓立约,建立更亲密的关系。祂要求人敬畏祂,不至走上犯罪背逆之途。这种敬畏的基础是信靠,是人对祂的信心。
20:22 本节开始到23:33载的是24:7所说的“约书”,内容有1.简介(22节);2.敬拜神的规定(23-26节);3.以“典章”定名;4.律例、法则、戒律(21:2-23:19);5.应许与训诫(23:20-33)。“约书”一词通常指以上内容。“约书”不同于现代所说的法典。从现代法律观点看,“约书”所载项目有的大概括,有者太简略,未触及法典应包括的一切项目(例如未及婚姻法,后来《申命记》22章对此已作补充)。此外,“约书”除载有法律条例外,也记有社会道德的训诫和宗教规例。
“约书”是耶和华神所立,有其独特性,不像世上君王所立的法典。神看重的是人的道德行为和对祂的敬拜。
前述第4项所列典章可以分为二大类:1.民法与刑法(21:2-22:20);2.有关社会道德、宗教典则的条例和训诫。
本段是有关以色列人和耶和华神间基本关系条例。
本节是“约书”的简介,说明“约书”为神所颁,是真实的。
“天上”是神的居所。神已降临在西乃山密云之中(19:3;20:21),从天上向百姓说话。
20:23-26 神严禁人作任何耶和华神的像,也禁止拜真神以外的任何神祇。这里制定了建坛献祭的法例。“坛”是用来献祭的。未有会幕以前,人在“土”坛或“石”坛上献祭(24-25节);会幕建成后,才在会幕中木制包铜的坛上献祭(27:1-8;利17:3-9)。用石建坛,须用未施斧凿的石头。今天在巴勒斯坦仍可见到许多未凿过的石头建的坛,有的石头重逾五吨;也许是为了保持石头的天然纯净,不着人间斧凿痕迹;也可能与拜邪神的民族分别,不效法他们筑坛的方法,所以有“把坛污秽了”的话(25节)。“不可用台阶”可能也与异教民族例如迦南人的筑坛有关。近代发现的迦南祭坛都有台阶。为了守此规定,《利未记》6:10要求祭司献祭时穿细麻布裤子,以免露出下体。
会幕未建前,以色列人筑石坛献祭须用未施斧凿的大石。上图为西乃半岛北部发现的一座石坛,高1
1/2公尺。参20:23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