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19章

耶和华你 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 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着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
就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要将耶和华你 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
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
耶和华你 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
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 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
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
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
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
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申命记第十九章   第 19 章 

  申 19:2-3> 通往逃城的路要畅通无阻,因为── 

  19:2-3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筑好通往几座逃城的道路。如果通往逃城的道路失修而不能使用,逃城就名存实亡。有许多投奔逃城的人,真的是为着逃命,道路的保养完善与否,可能关系到人的生死存亡。古时的道路要不断地保养维修,因为路上常常污秽泥泞,尘沙堆积,甚至有很深的坑洞且容易被水冲毁。不但要设立这种公平的制度,并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使通往逃城的路畅通,确是非常重要的。 

  申 19:2-7> 神为什么吩咐摩西设立逃城? 

  19:2-7 每个社会都要处理谋杀案。但是,社会应当怎样对待误杀人的呢?神给以色列人作了指示。在摩西的时代,报血仇是普遍又快速的事,所以神吩咐以色列人设立几座逃城。凡是声称误杀别人的人,都可以逃往其中的一座,以等候公平的审讯。如果他被断定为没有谋杀的意图,就可以住在城中享安全,不会被人寻仇报复。这是神对祂的子民既公义又怜悯,二者融合的美好实例(对于逃城的详细资料,请参看民 35:6 的注释)。 

  申 19:12> 报血仇者是些什么人? 

  19:12 “报血仇的人”是与被杀之人最近的男性亲属,是家族的保护者(参民 35:19 )。 

  申 19:21> 以牙还牙,是说人可以报仇吗? 

  19:21 这一节所定的原则是给审判官使用的,并不适用于个人的报复。这种处罚犯人的态度似乎古老,但是对古时在公义与公平的审判上,的确是一种突破。那时大多数国家,都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处罚罪人;这种原则却显明神关心公平与公义并确保犯人免受酷刑,不会受过于他们所当受的。根据同样的公平原则,作假见证之人,也会因诬告受到被他陷害之人可能受的刑罚。制定罪有应得的处罚原则,在现今一样适用。──《灵修版圣经注释》